老剧团焕发新活力******
盐城市淮剧团演员陈晓欧进小学教戏。盐城市淮剧团供图
盐城市淮剧团露天演出现场。盐城市淮剧团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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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新鲜血液”的注入,盐城市淮剧团展现出前所未有的新活力。与过去相比,舞台下年轻的观众多起来了,还有不少中小学生。
哪怕只是送戏到一个村,剧团通常也会派出最强阵容。多年来,通过一场场乡间田埂上的高水准演出,他们把戏演进了观众的心里。
位于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聚龙湖畔的淮剧博物馆里,传来阵阵悠扬的旋律。一场风靡淮剧界的嘉年华比赛正在进行。穿上蓝白相间的戏装,化上清秀明丽的淡妆,戴上玲珑剔透的头饰,21岁的盐城市淮剧团青年演员房小莉缓缓步入戏台中间,唱起了淮剧《打神告庙》选段。当天,共有10名来自各地的淮剧演员摘获“最佳演唱奖”,其中包括房小莉在内的3名获奖者均来自盐城市淮剧团。
30名新生代演员阵容整齐,每年演出300多场,不断推出精品新作,不断获得各种荣誉,一个庞大的年轻戏迷群体被牢牢吸引……一时间,这个基层剧团成为淮剧圈的关注焦点。
年轻人演给年轻人看
早冬,盐城市世纪公园东南角,盐城市淮剧团所在小楼右侧的排练厅里,青年演员们正在进行日常练习。“这是剧团最近推出的新剧《金鳞记》,参演的30名演员都是刚二十出头的年轻人,过几天就要首演了。”年轻花旦姜辰颖说。
2013年,13岁的姜辰颖考入盐城市淮剧团,进入剧团与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合作成立的六年制“盐淮班”学习。那一年,包括姜辰颖在内的30名十二三岁的小学员成为盐城市淮剧团的“定向委培生”。小学员的学戏之路非常辛苦,每天早上5点半就要起床练嗓子,每天都要练十几个小时的基本功,风雨无阻,寒暑不断。经过4年的勤学苦练,2017年,30名新生代演员全部回到剧团实习。“戏苗子”的培养很有成效。他们初出茅庐便一鸣惊人,淮剧《菜籽花开》《送你过江》分别获得江苏省第三届和第四届“文华大奖”。几年下来,30名年轻演员一个也没流失,他们迅速成长为剧团的中坚力量。
有了“新鲜血液”的注入,盐城市淮剧团展现出前所未有的新活力。
今年28岁的花延伟是盐城市盐都区的一名声乐老师,同时也是盐城市淮剧团的“铁杆戏迷”。小时候,花延伟家里开音像店,到处都是各种各样的淮剧光碟。淮剧光碟听多了,他对淮剧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跟着光碟学,咿咿呀呀地哼,久而久之,学会了不少淮剧经典唱段。大学毕业后来到盐都区工作,在盐都文化艺术中心,花延伟第一次身临其境地观看了盐城市淮剧团的演出。他发现,现在的淮剧和小时候听到的老戏已经不一样了。让花延伟感受最深的是,过去“香火戏”“门叹词”之类的悲调少了,唱腔变得更细腻柔美,更有感染力了。音乐风格上也有较大的改进,过去,伴奏乐器以二胡、琵琶、笛子等民族乐器为主,如今,还加入了小提琴等西洋乐器。“表演形式更加丰富多彩,更多时尚元素融入淮剧里,更符合年轻观众的口味了。”花延伟说。
盐城市淮剧团每年要开展近30场“送戏进校园”活动,给孩子们带来精彩淮剧演出的同时,演员们走进教室,走上讲台,面对面教孩子们唱戏,培养学生们的戏曲素养。
每周三、周四的下午,剧团副团长、国家一级演员程红都会到当地的小学教戏,教孩子们穿戏服、画戏妆、展开歌喉演唱,沉浸式感受淮剧的魅力。葛子钰是盐都区实验小学四年级学生,以前从来没有接触过淮剧。一年多前,她加入学校的淮剧兴趣班,跟着程红学唱淮剧,目前已经会唱好几个经典的淮剧选段。葛子钰全家人因此都喜欢上了淮剧。
团长张正余明显地感觉到,与过去相比,舞台下年轻的观众多起来了,还有不少中小学生。年轻人看戏时更喜欢互动,在观众席上,有的拍起了小视频发朋友圈,有的拿出手机开启了直播。每次演出,看着台上台下那么多年轻的面孔,张正余就笑逐颜开。一场场演出下来,盐城市淮剧团不断在年轻人中“圈粉”。
最重要的舞台在农村
盐城市淮剧团的院子里,停靠着一辆白色东风牌中型货柜车,车身上画着一个头戴雉翎、身背靠旗的武旦形象,看上去栩栩如生、威风凛凛。十几年来,盐城市淮剧团的演员们坐着这辆车,把一台台淮剧大戏送到大街小巷,送到田间地头。在盐城市盐都区,几乎每一个乡镇、每一个村庄,都留下了盐城市淮剧团演员们的身影。
盐城人大多爱看淮剧。淮剧发源于江苏盐城里下河一带以及淮安市,至今仍流行于江苏、上海以及安徽部分地区。江苏很多市、县都有自己的淮剧团。别看盐城市淮剧团只是一个基层剧团,身上的“光环”可不少——曾9次携新剧进京,也曾远赴欧洲进行交流演出,获得的各种奖牌奖杯多不胜数。
但在团员们心目中,最重要的舞台,还在广袤的农村。十几年来,盐城市淮剧团每年演出300多场,其中“送戏下乡”近200场。为了不给村民们添麻烦,无论是资历丰富的国家一级演员,还是刚来不久的新人,都备有一个被包和一个网篮,每次出远门,被包装得满满的,网篮里水瓶、水杯、餐具、洗漱用品等应有尽有。
搭建的临时舞台简陋粗糙,可热情洋溢的观众总能让演员们演得带劲。
2016年秋,剧团到一个偏远的村子演出。天公不作美,开演前半小时,突然狂风大作,大雨滂沱。主持人只好宣布演出取消,台下的观众也慢慢散了,可还有十几位戏迷一直撑着伞,迟迟不愿离去。演员们眼睛湿润了。风雨稍缓,演员们就冒着雨把戏演完。
有一次,剧团到泰州兴化演出,车刚开到村口,鞭炮声就“噼里啪啦”响起来了。透过车窗玻璃,演员们远远地看到,村民列着队,拉着长长的横幅欢迎他们到来。车还没停稳,村民就围了上来,争抢着邀请演员们到家里去住。很多时候,演出刚完,后台就挤满了人,年轻人凑上来拉着演员们合影留念,老人们则捧着瓜果小吃往演员手里塞,小小的后台瞬间成为火热的“追星”现场。
哪怕只是送戏到一个村,剧团通常也会派出最强阵容。多年来,通过一场场乡间田埂上的高水准演出,他们把戏演进了观众的心里。
演好戏,演精彩的戏
今年55岁的刘婵是一名资深的淮剧戏迷,每逢庙会上有淮剧演出,或者村里有人家请民间淮剧团来演出,她就带着小板凳找个最靠前的位置坐下来,一直看到演出散场才依依不舍地离开。盐城市淮剧团这几年推出的一系列新作品却让她有了耳目一新之感。虽然刘婵工作很忙,但只要盐城市淮剧团有演出,她就会前来捧场,尤其是每逢剧团有新戏出炉时,她会连着看很多场,百看不厌。在她看来,这些新剧不仅唱腔动人,表演唯美,而且有深刻的思想内涵,大都演的是身边人,讲的是身边事,故事贴近生活,让观众觉得自己既是看戏人,也是戏中人。
最初的淮剧多为民间生活小戏,内容简单纯朴,语言诙谐风趣。盐城市淮剧团的不少新戏继承了这一传统,以轻喜剧的方式,演身边人,讲身边事。
《鸡毛蒜皮》《十品村官》《半车老师》《菜籽花开》《送你过江》《为你绽放》《宋公堤》……近年来,盐城市淮剧团下了大功夫,创作出多部新编现代戏,几乎部部精彩。尤其是《鸡毛蒜皮》和《十品村官》,演出都在1000场以上,至今仍然很受欢迎。
《鸡毛蒜皮》中,两户人家因为鸡毛蒜皮的小事闹矛盾,朴实机智的村民组长巧妙劝解,最终让两家人握手言和。戏演到哪里,就在哪里引起一连串会心的笑声。有一次在淮安博里镇的演出结束后,当地的司法助理跑到后台说:“这部戏编得太好了,我们现在的工作要解决的,全是这样鸡毛蒜皮的事情!这部戏演完,以后我们再去做工作,就会容易多了。”这部作品,也成为第一部获得“五个一工程”奖的淮剧。
《宋公堤》讲述新四军在盐城阜宁成立抗日民主政府后,首任县长宋乃德在没人、没粮、没钱的情况下,四处奔走,动员群众,带领军民筑成近百里的拦海大堤,全心全意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动人故事。2022年11月,在滨海县会议中心演出结束后,滨海县五汛镇党委书记邀请剧团到即将开始的党员培训班来演一场,“今年的培训,我就不开会了,你们这两个小时的演出,比我开3天的会还管用!”
剧目还能为观众“量身定制”。有一次,盐城某开发区的安置工作遇到了困难,部分居民产生了一些担忧和疑虑。负责人请剧团排了一部小戏,将想讲的政策、道理蕴含在生动的故事中,到开发区演了几场,终于赢得居民们的理解和支持,顺利完成了搬迁。
一次演出散场,有位观众来到后台,感慨地对张正余说:“我看过你们团的很多戏,发现不管是传统戏还是现代戏,内容都离不开8个字——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确,这些精彩的作品,不仅为剧团斩获了大量奖项,吸引了一大批“铁杆粉丝”,更如无声细雨,润泽着老百姓的心。(王伟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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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募捐不能违背公序良俗******
□ 金泽刚
近日,江秋莲与刘暖曦(曾用名:刘鑫)生命权纠纷案在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迎来终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刘暖曦需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从法律上讲,该案已画上了句号,但案结事未了。随后刘暖曦通过微博就赔偿款发起网络募捐,引发很多网友愤慨。目前刘暖曦账号已被禁言。这起事件也引发了公众对网络募捐所涉法律问题的关注。
根据我国慈善法相关规定,慈善募捐,包括面向社会公众的公开募捐和面向特定对象的定向募捐。由于慈善的公益特性,决定了自然人主体并不具备慈善募捐的资格,因此个人在微博就赔偿款进行募捐,呼吁网民进行打赏不属于慈善募捐的范畴。此类行为在性质上可定义为通过网络的个人求助行为。
对于他人发起的求助,社会大众或出于同情、怜悯等缘由而给予其物质帮助,这在性质上归属于民事赠与,对此,法律并未禁止。当然,民事法律行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等基本原则,求助人不得采取欺诈等方式向他人求助,以获得捐款,还应当遵照事先说明的用途使用募捐款项,否则构成民法上的“欺诈”,即诈捐,诈捐是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
与此同时,我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就此案来说,法院的判决已明确了其中的是非曲直,也尊重了人民群众朴素的公平正义观念。司法判决弘扬的是人间正气,呼唤的是社会良知,热心助人者应该得到补偿和认同,自私冷漠者必须得到批评和惩罚。这不只是司法判决的法理所在,也是社会公序良俗的必然要求。
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指导意见》中指出,各级人民法院应当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理解立法目的和法律原则的重要指引,即司法判决就应彰显公平正义,鞭挞丑恶自私。由此案说开,如果其他案件的当事人也因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华传统美德的行为,对他人造成伤害而被法院判处承担赔偿责任,但又就赔偿款进行网络募捐,那么这一行为其实就是在向社会公序良俗发起挑战,在向社会主流价值观发起挑战,对此,相关网络平台要严格依据《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关于切实加强网络暴力治理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承担起相应的法律义务和社会责任,对相关当事人的一些偏激言论,乃至后续的网络募捐行为作出必要的限制和监管。
同现实生活中的“讨要”不同,网络属于虚拟空间,在网络上的“求助”不仅求助对象广泛,明显带有社会公共属性,而且便于美化自身角色,从而容易博取同情,进而获利。因此,对网络平台上的求助行为,特别是网络打赏等经济活动的监管亟待加强。对于是否将个人募捐求助纳入慈善法的规制范畴,值得进一步探讨。如果立法条件尚不成熟,亦可考虑在目前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增设关于“网筹型个人求助”的内容,因为完备的社会保障制度和慈善制度在外延上应当包括个人求助制度,个人求助的核心在于个人求助权利得到保障和实现。
无论如何,从目前的法律规定来看,不是什么钱都能在网上“讨要”。网络求助同样应当遵循民事行为的基本准则,而且,网络求助应当留给那些真正需要帮助的人,不能让网络平台为违法担责者博取同情、获取财物提供帮助。
(作者系同济大学法学教授,上海市嘉定区法学会副会长)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